济铁公安公布乘车违禁物品 烟花农药不准带上车

04.02.2015  10:18

济南所民警潘勇查获一宗危险物品

  齐鲁网济南2月4日讯(记者 扈枫)今天开始为期40天的2015年春运将拉开大幕,而在春运期间,搭乘火车的乘客无疑远高于道路、水运与民航。在乘坐火车时如果随身携带了

违禁物品,不仅会影响到别的乘客的旅途安全,还会耽误自己的行程安排。昨日,济南铁路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乘坐列车时禁止携带的违禁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等有关规定,旅客乘坐火车时严禁携带下列物品进站乘车:

  主要有以下几大类:1.枪支、械具类;2.爆炸物品类;3.管制刀具;4.易燃易爆品;5.毒害品;6.腐蚀性物品;7.放射性物品;8.传染性病原体;9.《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10.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乘客携带的物品。

  日常工作中最常见的旅客携带危险品主要有:仿真枪、发令枪、钢珠枪;警棍、催泪器、雷管、导火索;烟花、爆竹、发令纸;匕首、三棱刮刀、弹簧刀;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稀料、松香油;丁烷气体、液化气、煤气;氰化物、毒鼠强、剧毒农药等禁止乘客携带的物品。

  在此提醒广大旅客朋友们,春运期间由于铁路客流量大,乘车人员集中,希望乘坐火车的旅客,请按照所乘列车开车时间,提前到车站进行安检,避免因安检旅客过多、安检时间过长耽误了您的行程。在进行安全检查时,请主动将携带的行李物品及随身携带的小型背包通过安检后进站乘车。对拒绝接受安检或者坚持携带危险物品的旅客,铁路工作人员将依法禁止其进站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