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林业局组织学习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

12.05.2015  16:55

日前,临清市林业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大家就文件具体内容进行学习,特别是涉及林业方面的有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把学习文件作为当前一个时期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的重点内容并结合当前工作进行深入学习。

通过学习,大家了解到文件释放出多项林业利好,助推林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加快建设美丽中国,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构建平衡适宜的城乡建设空间体系,适当增加生活空间、生态用地,保护和扩大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以及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林产业。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以及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提高沙区、草原植被覆盖率,有序实现休养生息。加强森林保护,将天然林资源保护范围扩大到全国;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加快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完善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启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及自然生境。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组织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引导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