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乡村医生有尊严 农民健康有保障
近年来,陕西省涌现出大批乡村医生先进典型。去年底,陕西省卫生计生委授予渭南市潼关县秦东镇荒移村村医刘永生“白求恩精神奖”,并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开展向刘永生学习活动。
刘永生,男,1959年5月生,中共党员,是渭南市潼关县秦东镇荒移村村医。1976年高中毕业经“赤脚医生培训班”培训,取得赤脚医生证书后从医。1978年在县医院学习一年。他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掌握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方法。38年来,他始终扎根农村,情系乡亲,用仁心仁术治疗、帮助和安慰每一位患者,守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被乡亲们亲切地称为“乡村里的120”。他对患者,不论贫穷富有、老弱病残,都一视同仁,精心诊治。他累计接诊患者9万人次,出诊近万人次,为群众垫支医疗费用达数万元。
此外,还有最美耀州人“拄拐村医”李文强,全国优秀乡村医生、佛坪县长角坝镇上沙窝村卫生室村医吴方森等大批为乡亲们奉献的乡村医生,正是他们,撑起了我省农村卫生的一片蓝天。
措施落实 让乡村医生有尊严
1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乡村医生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技能,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成长,对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公平,让农村居民获得便捷、价廉、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确定,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在全国配备乡村医生。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和设备购置。对乡村医生开展免费培训和脱产进修。对大专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提供到省市大医院培训的机会。面向村卫生室免费定向培养3年制中、高职医学生。支持更多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学历教育。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探索实施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模式,并按规定收取费用。财政根据核定任务量和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的考核结果等给予补助。并且今后继续重点倾斜。对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加大补助力度。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为他们搭建留得住、能发展、有保障的舞台等。
国务院这次常务会议决定对于全国广大农村基层乡村医生而言,无疑带来了巨大福音。
陕西省2012年达到乡村每千人配一名村医
乡村医生的配置,该省已先走了一步。早在2011年,陕西省出台(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从2012年起,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要设置1个村卫生室,人口在5000人以上或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服务半径超过3公里的边远行政村可增设1个村卫生室,服务人口较少或服务半径不超过1公里的村卫生室可合并设立。具体是,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内的配置1名乡村医生;1000人至2000人的配置2名;2000人至3000人的配置3名;3000人以上的配置4名。
乡村医生除基本医疗服务收入外,政府按照平均每个乡村医生每年补助1万元的标准,采取绩效考核的办法进行补助。考核办法以县为单位制定,由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绩效考核,考核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多种因素,以此促进乡村医生改善医德医风,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农民群众从医改中真正得到实惠。
此前更早的2010年起,陕西省的乡村医生就不用为养老问题发愁了。从该年1月开始,陕西省对以农民身份曾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过的人员发放养老补助。
2012年9月,陕西省出台《关于通过考试补充乡村医生的意见》,规定全省每年原则招考一次乡村医生,报考者须具有中等及以上医疗专业学历,或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等医学专业水平证书,并自愿到人才缺乏地区的村卫生室当乡村医生。
此举旨在解决陕西省部分地区人才缺乏、村卫生室无人执业等现状。
2013年底,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村医补助政策。
文件规定,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中省有关要求、区域卫生规划、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审定设置村卫生室,制定乡村医生聘用的具体办法,印发乡村医生配置名单,并将配置名单在乡镇卫生院进行公示。
乡村医生收入主要由基本医疗服务收入、基本医疗服务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构成。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省财政承担50%。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安排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由村卫生室承担,财政部门安排不低于40%的补助经费。财政补助资金均通过绩效考核发放。乡村医生协助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完成的数量与质量核定补助标准。
乡村医生 让农民健康有保障
咸阳市已在全市推广乡村医生,将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及其他个性化卫生服务进村入户、定点服务,使每个村民都有一个固定的家庭医生,达到首诊在村、小病不出村的目标。目前,改革试点已在武功县、泾阳县展开。
2013年12月,咸阳市确定泾阳县、武功县作为重点指导对象,为全市探索积累经验,去年,咸阳市总结评估两县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在全市推广,基本实现农村人人拥有“家庭医生”,到2015年,实现首诊在村、小病不出村的目标。
早在2007年,宝鸡市将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纳入了财政全额预算,并对村卫生室人员每月发给补助,让乡村医生也吃上了“皇粮”,享受到了政府公共财政的阳光,因此成为了全国最早对乡镇卫生院人员实行财政供养的地级市。
宝鸡市根据实际需求重新确定了乡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对现有工作人员重新进行了确认,对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其工资由县区财政全额预算,医疗、养老、住房“三金”中单位负担的部分也由县区财政全额补助,让乡镇医生也吃上了“皇粮”,并区别不同村情,对村卫生室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20元或60元,极大地调动了乡村大夫服务公共卫生的积极性。
西安市从2013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西安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活动,11个涉农区县辖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工作者参加评选。最终评选出10名优秀的乡村医生。
该活动旨在为弘扬全市农村基层医务工作者扎根农村、爱岗敬业、救死扶伤、甘于奉献的高尚医德。西安市现有村卫生室3046个,乡村医生5123人。随着医改政策的逐步深化实施,乡村医生在农村群众防病治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
相信随着国家以政策倾斜等多种方式提高他们的收入,解决他们最关心的养老等各方面问题,广大农村乡村医生服务农民的热情会更高,小病不出村,大病有医保,亿万农民兄弟的健康也就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