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工作者应着力强化四种意识

08.09.2015  00:41

  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乡镇人大的有效作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就难以落到实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就缺乏坚实的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浙江调研时,曾形象地比喻:“乡镇人大工作归根到底要‘顶天立地’”。乡镇人大工作的发展,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基层的实施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当前,对于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以及面临的种种困难,乡镇人大的工作任务也越来越繁重艰巨。这就要求乡镇人大工作者必须适应新常态,以法履职,积极作为,适应新形式下新任务的要求,促进乡镇人大有效作为。


  一要强化法治意识。正人先正己。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法律贯彻落实的有力推动者,自身没有法治观念,就很难用法的视角监督他人贯彻法律的情况,因此一定要增强法治意识,时刻要提醒自己,位置虽清贫而权小,但却要骨高而血纯,加强学习和品德情操的修养,养成良好的品德和价值取向,追求道德的纯真和法律的公正,来铸炼自己律己守法的品行修养,来审视他人的一言一行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是强化开拓创新意识。人大工作的特点是法律性强、程序性强。乡镇人大工作者又处基层一线,要做好工作,就必须积极探索,善于创新,不仅要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工作做好,还要敢于对没有具体、明确规定的方面进行探索尝试,从而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促进乡镇人大工作不断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提高。


  三是强化履职尽责意识。乡镇人大工作者要立足本职,明确主业,种好自己的“责任田”。首先要做好份内工作,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找准自己的位置,搞好工作,才能有所作为,否则就是错位、缺位,在本职工作上一事无成。要正确处理好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政府工作及其它工作的关系,确保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镇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关注民生、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真正帮助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四是强化清正廉洁意识。清正廉洁是每个公职人员的必备行为准则和道德操守。人大工作者更要身体力行,持续改进作风,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约束自己的生活范围,净化自己的社交范围。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认真履行职责,不负组织重托,树立人大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促进乡镇人大监督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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