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可领办村卫生室

04.12.2015  09:05

我省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袭燕说,“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每家三级甲等医院对口支援2-4家县级医院,实现对县帮扶全覆盖。

  农村大众报济南讯 (记者刘真真)11月30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发改委的有关领导就新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意见指出,我省鼓励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或领办村卫生室。到2020年,将建成覆盖城乡所有社区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引导全科医生
到基层执业
  意见指出,我省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推进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等医疗服务能力。健全村卫生室服务体系,实现卫生服务农村居民全覆盖。
  深化和巩固乡村一体化管理,鼓励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或领办村卫生室。引导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意见指出,到2020年,我省将建成覆盖城乡所有社区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资金保障体系、药品安全供应体系、行业监督执法体系,形成五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鼓励二、三级医院
向基层提供服务
  意见指出,到2016年6月底前,我省将全面启动所有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属公立医院随所在市改革同步推进;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到2020年,社会力量独立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数的25%以上,形成覆盖全省的一体化医疗卫生信息网络。
  我省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
  市、县级政府在本辖区内原则上设立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设的专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整合至疾控中心,并逐步取消各级疾控中心承担的医疗职能,实现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分开。暂时难以整合的,应当在当地核定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总量内,为专病预防控制机构分配编制。
将价格管理权限
下放至县
  山东省物价局副局长王海明在发布会上指出,我省将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扩大医院定价自主权。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对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今年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疗费和康复、生殖、中医、眼科等130项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放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由医疗机构自行制定试行价格。
  “我省还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专家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王海明说。
  同时,将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管理权限下放一级,由省、市两级管理改为省、市、县三级,进一步扩大按病种定价范围,建立按项目、病种、人头、服务单元等多种方式相互补充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2016年按病种收费的数量不少于50个,到2020年不少于200个。
探索县乡村
一体化的药品配送
  省发改委医改办主任魏建强在发布会上指出,我省将建立健全临床短缺药品定点生产和储备制度,优先选择规模大、网络广、服务优、信誉好且具备现代物流能力的企业。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县乡村一体化配送,提高配送集中度。对企业中标后不签订合同、不按合同约定及时配送或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拒绝提供偏远地区配送服务等情况,严格执行取消中标资格、公开通报、违规约谈、市场清退等规定。
  “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面达标,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率≥30%。”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袭燕说,“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每家三级甲等医院对口支援2-4家县级医院,实现对县帮扶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