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卫生乡镇(县城)2014-2016创建周期山东省拟命名单位的公示
2016年9月30日,山东省爱卫办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高青县等15个县城、乡镇2014-2016周期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工作进行了综合审定。评审组认为,高青县等15个县城、乡镇经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活动,创新了社会管理,推动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健康文明意识,达到了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
为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创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山东省爱卫会关于承接做好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山东省爱卫办现对高青县等15个拟命名国家卫生县城、乡镇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0日-10月23日。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形式(日期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 山东省爱卫办收
邮 编:250014
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2014-2016周期拟命名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名单
县城:
高青县、昌乐县、费县、兰陵县、单县
乡镇:
章丘市刁镇、平阴县孔村镇
青岛市黄岛区黄岛街道
淄博市临淄区敬仲镇
蓬莱市蓬莱阁街道
昌乐县红河镇
济宁市任城区仙营街道
新泰市西张庄镇
荣成市埠柳镇
茌平县冯官屯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