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不能忽视图形创造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我著成《中国历代书法家评述》一书,该书系统评述了中国书法史上开宗立派的26位书法大家,并旁及其他书法家数百人。纵观这些留芳千古的书法大家,无论是钟、王、欧、虞,还是苏、黄、米、蔡,无论是长于行书的赵孟頫、董其昌,还是善写草书的张旭、怀素,他们都是图形创造的高手,都是在书法字形结构上突显出了鲜明个性,创造出了独特的艺术风格,让人一望而知。所以,我认为,书法家书写出来的汉字字形就是一种艺术图形,字形结构即结字的能力就是图形创造能力,它是衡量一位书法家创作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
反观今日,许多书法家的图形创造能力不足,他们过多地关注书法的笔墨技巧,过分讲究书法形制,往往忽视了作为书法基础的结字造型。换句话说,他们往往缺乏从经典作品中得到的结字造型的严格训练,尽管他们运笔用墨熟练、作品形制讲究,但是结字造型粗陋,杂乱无章,这样的书法作品只能叫信手涂鸦。
书法家通过对每个字的形象创造,不仅传达出字意信息,而且还表现出自己的个性特征、自然的生命感和艺术的美感。所以,书法中的结字是书法家的一种生动的艺术创造活动,同样一个“国”字,王羲之写的不同于欧阳询,而欧阳询写的也不同于颜真卿。所以,通过图形创造活动书写出来的字,才是书法;反之,不懂得图形创造规律,没有通过图形语言表达出的字,那不是书法,只是写字。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孔子这句充满东方智慧的话,也同样可以用来概括地表达书法结字造型的艺术规律。颜体不同于柳体,二王不同于苏黄,成功的书法家结字造型都必然与众不同,是新颖独特的“这一个”。但是他们书法的结字造型的特殊性又寓于书法图形创造共同性之中,表现出书法结字艺术的基本规律。当今书法家了解和掌握这些基本规律,对于自己的书法创作特别是图形创造大有益处。
一是分间布白,四面停匀。书法艺术里讲究字的结构,就称之为“布白”,因为字由点画连贯穿插而成,点画线条的空白处也就被看成是字的组成部分,虚实相生才构成一完整的字形。结字时,每一个点画都在字的结构空间中占有一定的位置、面积,要获得一个字的书法图形的美,那么该字的点画分布的匀称,以及笔画基本格调的调和,则是必须具备的首要条件。
二是平衡稳定,勿令偏侧。字的结体,古人常称为间架,取意为仿佛如房屋的框架,必须稳当平衡,否则便会倒塌。不过,书法结字造型时常常“倚斜取势”,把一个字写得左低右高或左长右短,仿佛失去平衡。但是,西方艺术史学家乌尔富林提醒人们:“在一幅画中,位于右半部的那些物体看起来总比左半部的‘重’一些。”就像一幅画的左半部能够承受更多的重力一样,一个字左低右高,左边因重心低而重力大,但在观者心理上,它仍然能获得平衡的效果。
三是相互顾盼,和谐统一。一个字的造型必须从它的整体效果出发,而这种“整体效果”就是来自构成整体的各部分之间的结合方式——关系。结字造型,就是要通过点画或偏旁、部首之间的“向背”“相让”“朝揖”“粘合”“回抱”“覆盖”“包裹”等等艺术手法,处理好各部分的相互关系,从而达到和谐美。
四是要有变化,避免雷同。字的图形创造带有书法家强烈的主体性。结字造型时要十分重视笔画的长短大小、虚实斜正、姿势神态等方面的变化,避免雷同。为了追求字型的新奇和字体美,甚至还可以运用“避就法”“增减法”“借换法”等艺术手法,改变字形,达到出人意料的变化效果。
当然,上述结字造型的基本规律是就篆、隶、楷、行书体而言的,至于草书那又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