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任县委书记不再提名兼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国山东网11月12日讯 (记者 姜瑞丽)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山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后山东新任命的县、乡党委书记不再提名兼任同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人大主席,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不担任乡镇政府的职务。这标志着山东的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县乡人大代表占95%以上
今年6月份,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我省也制定出台了《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强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我国实行五级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县乡两级政权组织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4年底,我省共有137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1826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在我国的五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县乡两级人大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
记者了解到,目前,山东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近12.5万名,占各级人大代表总数的95%以上,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他们生活在群众中间,工作在最基层,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近年来,山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县乡人大行使法定职权不到位、不充分,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工作有待加强;有的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不够规范,会议制度和议事程序不够健全;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有待优化,有的机构和人员难以适应工作需要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及时妥善解决。因此,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永久性课题。
县乡人大代表“入口关”更严
据悉,明年下半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工作将正式启动,县级人大常委会将担负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责任,指导和监督县级、乡镇选举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实施意见》提出,为推动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我省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身份认定将比以往更严格,“入口关”更严。认定代表候选人的身份,应当以参加选举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应当按工作性质主次认定;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不得挤占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额。选举委员会要依法按时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布当选代表名单,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实施意见》规定,应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规定,坚决查处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级人大常委会要领导和监督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确保选举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追究破坏选举行为的法律责任。
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实行专职配备
县乡人大组织建设,是当前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中央文件在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重要举措。
此次座谈会要求,从现在开始,我省新任命的县、乡党委书记不再提名兼任同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人大主席,这是我省县乡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变化。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实行专职配备,能够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好人大工作上,有利于加强县级人大工作和建设,有利于优化基层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