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尼山书院建设示范单位”“乡村(社区)儒学示范点”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现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2014年起省文化厅在全省创新推进“图书馆+书院”服务模式,积极实施乡村儒学、社区儒学计划。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谋划、积极创新,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公共文化单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功能,取得一大批创新成果,有力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尼山书院建设,打造尼山书院、乡村(社区)儒学示范样板,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升整体服务水平,省文化厅决定组织开展“尼山书院建设示范单位”“乡村(社区)儒学示范点”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进“图书馆+书院”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和乡村(社区)儒学计划,是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文化创新的积极探索。此次评选活动,旨在发现典型、总结做法、推广经验,促进整体建设服务水平提升。各级文化部门和公共图书馆在工作推进中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深入挖掘特色资源,积极探索“尼山书院”“儒学讲堂”建设服务新模式新手段,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梳理前期工作,通过发现典型,总结经验,为深入推进全省“尼山书院”“儒学讲堂”建设和服务提供鲜活经验。
二、参评条件
此次评选活动参评单位为基层尼山书院和儒学讲堂,包括县级公共图书馆尼山书院、乡村儒学讲堂、社区儒学讲堂。参评基本条件包括软硬件设施、管理服务、日常运行三个方面的标准。
(一)软硬件设施完备
1、在设施布局上,做到“六个一”。即有一个统一标牌,一尊孔子像,一个国学讲堂,一个道德展室或展板,一个国学经典阅览室或阅览区,一个文化体验室或活动区。
2、在活动内容上,要包含“五个板块”。一是经典诵读。广泛开展群众性经典阅读、经典诵读活动,推动经典诵读进学校、进社区。二是国学普及。通过延请当地专家学者开办国学知识讲座,向群众普及国学知识。三是礼乐教化。通过播放视频、现场表演等形式,进行礼仪教育,普及雅乐和礼仪知识。四是道德实践。举办道德模范人物讲座、先贤英模人物展览,深入社区、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开展敬老尊贤助残等公益活动。五是情趣培养。广泛开展琴棋书画和传统民间艺术传承活动,通过文化体验和专业培训,培养群众的高雅文化情趣。
(二)管理服务到位
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运行管理,有固定开放时间,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完备,并张贴公示。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化技术平台开展广泛宣传,公众知晓度高。
根据当地实际,利用现有设施,整合既有资源,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突出特色,积极创新,切实发挥应有功能。
(三)日常运行规范
1、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节假日应对外开放。
2、国学讲堂有大型讲座和小型课堂,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尼山书院国学讲堂座位数不少于30个,儒学讲堂参照执行。
3、定期组织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开展经典诵读活动,每年不少于15次。定期组织专家讲座,对公众进行国学普及、礼乐教育,全年不少于40课时。组织开展琴棋书画和民间艺术传习等活动,每年不少于20次。
三、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严格履行评选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真正把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群众评价高的单位选拔出来,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1、主管部门推荐。各市文广新局作为本地尼山书院、儒学讲堂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把关推荐。每个市推荐2个基层“尼山书院建设示范单位”候选单位、2个“乡村(社区)儒学示范点”候选单位,填写推荐表并加盖部门公章,于12月20日前提报省文化厅。同时,提供拟推荐单位场所全景和活动开展图片不少于3幅。
2、专家评审。根据各市推荐情况,省文化厅将组织公共文化领域相关专家进行集中评选审议,并对是否提名作出评审意见。
3、公开公示。按照专家组评审结果,拟定评选活动入围单位名单,并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
4、通报表扬。公示期满后,省文化厅将正式公布入选单位名单,并进行表扬奖励。
联系人:赵海存,电话:0531-86568803。
山东省文化厅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
尼山书院建设示范单位推荐表.doc
乡村(社区)儒学示范点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