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37人!3月中旬笔试
1月8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发布《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37人。值得注意的是,原定于2018年3月17日(星期六)举行的笔试,因考试时间与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2018年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冲突,为便于考生们安排时间,将笔试时间调整为3月18日(星期日)。
据了解,个人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查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11:00—1月17日16:00。网上缴费时为2018年1月12日11:00—1月18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各类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类
下午 14:00—16:30 教育类、卫生类
笔试在全省17市设置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岗位表详见:http://www.sdhrss.gov.cn/pages/zxzx/zthd/sssydwzpzt/tzgg/63796.html
山东省属事业编考试招聘简章出炉!
重磅消息~
你期待已久的
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
七级以下管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出炉
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2日9:00— 1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
2018年1月12日11:00—1月18日16:00
笔试时间:
2018年3月18日
值得注意的是笔试时间
从3月17日调整为3月18日啦!
大家不要记错哦
详细内容如下 ↓↓↓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规定,现将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018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6—2017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西藏、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与省纪委监督对象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与省纪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省纪委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在微信环境下扫描下方二维码可查看)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12日11:00—1月1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hrss.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选择考点城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事业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事业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12日11:00—1月17日16:00
事业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事业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12日11:00—1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函﹝2016﹞2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事业单位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下方问答版块)。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四)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事业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下方问答版块)。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各类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类
下午 14:00—16:30 教育类、卫生类
笔试在全省17市设置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事业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警察专业技术单位人民警察岗位的,按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1—8608050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597886
除了第一时间查看招聘简章
挑选自己心仪的岗位
小编要提醒大家的是
这还有一份应聘须知也至关重要
详细说明了关于报考的一系列问题
一定要仔细阅读哦↓↓↓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凡符合《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事业单位审核。
4.“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通知》、《简章》及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2018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5.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1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7.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8.岗位条件中“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两年及以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要求的“两年”如何计算?
截止2018年1月12日,应聘人员的工作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达到两年及以上。
9.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建议宽120像素左右,高160像素左右,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板。应聘人员可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
10.岗位性质栏里的字母分别代表的含义?
A代表综合类,B代表医疗类,C代表药学类,D代表检验类,E代表中医类,F代表护理类,G代表教育类。
1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2018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6-2017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西藏、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12.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1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事业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事业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 年1月12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4.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15.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事业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事业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事业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6.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事业单位联系(事业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17.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通知》、《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事业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8.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事业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9.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据新锐大众、山东人社综合报道)
编辑:焦竞赛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