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事业单位将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16.10.2014  11:00
  记 者 张春晓 通讯员 范 粟 报道

  本报济南10月15日讯 今天,全省贯彻实施《 事业单位 人事管理条例》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在济南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事业单位将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 公开招聘制度 ,不允许搞“绕道进人”“萝卜招聘”。

  根据会议部署,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做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尽最大努力消除制度推行的“死角”。同时,要抓好聘用合同的履行和争议处理等工作。

  全面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因事设岗、人岗相适、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大力拓展竞聘上岗范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除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不宜竞聘的岗位外,都要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具体的竞聘上岗方案,明确岗位数量、岗位名称、任职条件、岗位职责、聘用期限、考核标准和竞聘程序。严格聘期管理,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只有聘期考核合格才可以参与新岗位的竞聘。

  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严格招聘程序,要在核准的年度用编进入计划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严格按照招聘程序操作,保证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平、公正、公开。“绝不能随意变通,违规操作,更不允许搞‘绕道进人’‘萝卜招聘’,对类似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韩金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