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遭遇交通事故成植物人 妻子无奈起诉离婚
02.06.2015 20:17
本文来源: 半岛网
付某与丰某2012年9月经人介绍相识,2012年11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13年11月15日,丰某因交通意外受伤,先后在山东煤矿临沂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进行两个月治疗。经法医鉴定,丰某为重型颅脑损伤,进行开颅手术后4月余,仍呈植物人状态,构成一级伤残,完全依赖护理。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付某辞掉了工作,不分黑白昼夜地照顾丰某。付某的父母心疼女儿,多次劝说她回娘家居住,丰某的父母见儿子已经是植物人,也很通情达理,支持付某与其子丰某离婚后,另嫁他人寻找幸福。后来,在父母及公婆再三督促下,付某到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申请。
考虑到当事人情况特殊,河东法院汤头法庭干警在丰某家中开庭审理此案。河东区法院尊重当事人双方意愿,最终判决付某和丰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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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2015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