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实现交通事故“调解超市” 处理周期最快可1天

08.12.2015  18:52

齐鲁网 济南12月8日讯 (记者 扈枫)有不少司机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烦恼:出了交通事故,责任也都划分完毕,但双方就赔偿金额一直争执不下,既浪费精力又浪费时间。记者今天上午从济南高新交警大队了解到,全市首个“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超市”已于今年7月投入使用,司机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可“一站式”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调解方式,大大缩短了事故处理周期。

轿车刮倒电动车骑车人 “一站式”调解解决问题

12月4日下午1点多,王先生开车行驶在高新区康虹路上,突然一辆汽车从王先生左侧超车,王先生下意识的右打方向盘,却撞倒了在右侧骑电动车的李大爷。

下午4点,两人来到高新区事故中队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超市”(以下简称“调解超市”),选择了人民调解的方式。对于事故的责任,王先生也承认自己应付全责,但对于赔偿问题,双方最开始却没达成一致。王先生认为事故发生后,自己立刻带李大爷去做了检查,结果并无大碍。李大爷则认为自己年龄大了,电动车也需要修,想让对方多赔偿一些。

调节超市”里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首先告知了王先生保险理赔办法,指导双方回去准备相关材料。今天上午,两人相约又来到了“调节超市”,经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两人都做出了让步,最终都同意由王先生一次性支付李大爷3000元赔偿金,事故当场处理完毕。

5个月调解事故77起 处理周期最多缩短9成

据高新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兴涛介绍,“调解超市”是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法律援助为一体,针对不同事故,不同群体,实行人性化、个性化、自助化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模式。通过协同司法、保险、仲裁等有关部门,对于每种调解方式都有相应部门的工作人员长期“坐镇”。事故双方进一个门,就可以选择最适合自身情况的调解方式进行调解,

刘兴涛告诉记者,以往处理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时,需要交警先对事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事故双方再决定是通过法院起诉还是调解解决,每起事故的处理周期最少也要近1个月的时间。“调解超市”成立后,赔偿等问题通过更人性化的方式解决,不仅节约了时间成本,也让百姓“少跑腿”。据了解,自7月份至今,“调解超市”共调解交通事故 77起,占一般程序处理事故的82%。对于事故责任明确、双方无异议的交通事故,甚至可以跳过鉴定程序,通过调解后仅需要1、2天就可以处理完毕,大大缩短了交通事故的处理周期。

选择调解方式前先看自己属于啥情况

高新事故中队中队长梁学钊告诉记者,“调解超市”主要适用于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对于轻微交通事故,双方需通过“快处快赔”的方式自行解决。而对于涉及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则需一分为二的看,事故中产生的刑事责任需通过法律程序依法处理,但民事责任亦可求助于“调节超市”进行调解。

那么什么样的调解方式才适合自己?对于这一问题,梁学钊表示,这需要看事故造成的损伤以及双方存在的矛盾大小来定。人民调解不收费,成功率高,适用于有调解基础,双方矛盾不尖锐的事故。如果事故双方都是本地人,并且事故造成的车损或人体受伤程度不严重的情况下,不妨选择人民调解。

相比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就适合事故造成的损伤较严重,赔偿数额较大的交通事故。仲裁调解需要收费,但比法院收费低5%左右。仲裁调解是由仲裁庭实行一级仲裁,即仲裁即生效,对当事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必须无条件地执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这种调解方式适用于双方达成协议后,赔偿数额较大的情况。由于数额较大,可能会出现难以落实或者受害者不放心的情况,而仲裁调解出具仲裁判决书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