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实施“四四三二”工程提升城乡一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水平
今年以来,莱芜市司法局积极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大力实施“四四三二”工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便民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完善市级“四平台”,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统筹全市资源成立市医调委,年争取财政资金40万元,不断改进市医调委软硬件建设,打造医调工作专业平台。组建医学专家库和法学专家库,坚持德法并举、依法调解,纠纷调处成功率、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高标准建设红土河法治文化园,使法治文化元素与公园生态绿化有机融合,打造专业学法平台,每天受教育市民达到500多人次。积极构建市、区、镇三级“12348”法律服务专线网络,变单一法律咨询为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纠纷化解为一体的民生服务平台。整合内部资源,建设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实现了法律援助案件审查、咨询、受理、指派、结案、归档“一站式”服务,搭建了便民平台。
二是完善区级“四中心”,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突出职能定位准、业务支撑强、信息化手段硬等特色,加强规划设计,高标准建设综合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社会矛盾调处、法治宣传教育“四中心”。全市“四中心”建设面积达到3800多平米,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2名。
三是完善镇级“三阵地”,提升公益服务能力。夯实司法所阵地,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司法所长按副科级配备,解决空编12个。夯实法律服务所阵地,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制定评选标准,对法律服务所进行星级评定。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熟悉基层、掌握民情的优势,为当地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3万人次,提供法律服务5600多件。建立公益法律服务中心阵地,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和面向社会招考公益法律服务人员36人,进一步充实了服务群众的力量。
四是完善村级“两室”,提升便民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服务室建设,为包村律师举办法治讲座、解答法律咨询提供办公场地,同时承担村民说事室、律师会客厅、法律援助联络点等功能,为基层群众就近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全市已累计投入资金560多万元,建成司法行政服务室385个。制定村(社区)人民调解室建设标准,每村(社区)配备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按时发放调解案件补贴,定期开展档案检查,做到阵地、人员、经费、档案“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