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莒南县局突出“五个一批”目标深入推进“百日行动”

13.12.2014  16:42

  自12月上旬开始,临沂市莒南县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进入集中打击阶段。莒南县局在前期摸排线索基础上,结合职责分工和行动任务,确立“五个一批”目标,迅速行动,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
  一是抽检一批重点食品,排查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制定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学校食堂等高风险单位实行全覆盖抽检;整合现有的快检资源,自行组织集中抽检,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外包装粗糙或产品标识不清、直观判断符合假劣和有毒有害特征的食品,一律进行监督抽检;依托畜牧、农业、水利等部门的技术优势,对肉制品、水产品、调味品进行联合抽检;对问题突出的重点食品领域,委托青岛检测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截至目前,抽检食品8个品种56个批次。
  二是查处一批假劣食品案件,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整合资源,除机关必需人员外,其他监管执法人员一律充实到稽查中队、各监管所,执法车辆优先保障;在摸排线索、风险排查基础上,确定集中打击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全局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确保效果;进一步完善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1次,组织联合执法1次。截至目前,全局出动人员342人次,检查单位785家,立案查处4起。
  三是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震慑违法违规行为。邀请县内新闻媒体全程参与重大案件执法过程,在县电视台、报纸进行公开报道,形成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声势和氛围;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在局网站设立曝光栏,面向社会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定期采编《稽查信息》,在系统内通报部分案例;以“食品安全五进”活动为平台,印发宣传材料,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说教,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四是移送一批涉嫌犯罪案件,保持打假高压态势。完善案件移送制度,对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以行代刑;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局考核办定期对案件移送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考核情况列为年终岗位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完善案件监督制度,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或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移送公安部门而不移送的,提出立案监督建议,提请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监督。
  五是规范一批重点食品企业,助推产业健康发展。坚持以打促建、打建结合,把整治工作与完善监管制度、规范企业管理结合起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不合格产品召回等制度,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以“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为平台,创建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2家,流通示范单位5个、示范店32个,餐饮服务品牌示范街1条、示范店3个、示范学校食堂1个,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全面提高全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