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五措并举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
09.03.2015 11:58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进一步夯实危险废物管理基础,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单县五措并举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切实防范企业环境涉法风险和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一是厘清家底。要求涉危企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验收意见及企业生产实际情况,进一步梳理明晰产废的种类及数量。对种类、数量发生变化的,要求开展后环评,并提交环保部门核准备案。二是完善制度。要求涉危企业严格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立和落实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计划和转移联单等各项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急预案、申报表报县局备案;同时,分类、分年度规范记载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分类、分册规范建立一厂一档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三是安全贮存。要求涉危企业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分类贮存危险废物,如实记录产生、贮存和处置台帐。未经环保部门同意,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1年。四是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制度,实现对危险废物从摇篮到坟墓的全程监管。要求涉危企业定期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及时处置危险废物,严禁擅自倾倒、填埋、委托无资质单位(个人)进行非法处置。转移前,必须报请环保部门审批转移计划;转移时,必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联单填写,运到目的地后,要有接收单位盖章、接收人签字,防止违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转移后,必须及时保存并报备转移联单。跨市或跨省转移的,联系接受地环保部门加强监管。五、加大对危废企业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组织开展危废处置转移环保专项行动,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查实的违法行为依照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对于非法排放、倾倒、处置3吨以上危废的,以严重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9.03.2015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