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五省区跨区域月度电力交易规则出台
27.06.2017 17:22
本文来源: 发改委
近期,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将应用于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五省区的跨省区电力交易。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表示,《交易规则》的发布和实施,将为探索区域电力交易机制和区域市场建设,发挥重要的作用。交易规则立足于当然跨省跨区交易以政府计划为主的现实基础,又为探索市场机制明确了方向。
本文来源: 发改委
27.06.2017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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