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五中全会”解读:“十三五”规划将全面有效地推进依法治国
“十三五”规划将全面有效地推进依法治国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卓泽渊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为中国未来五年的发展作出了具体规划。其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其重要内容又是其重要保障。可以预期,在未来的五年中,中国的依法治国事业必将在诸多方面得到全面而有效地推进。
其一,坚持依法治国成为指导原则。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三五”的建议稿,在总结“十二五”期间的成就时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启了新的征程。在分析现实状况时指出,法治建设还有待加强。据此,建议稿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的总布局之一作为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之一加以特别强调。它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指出“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因此,在未来的五年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事业必将有更大行动,取得更多成效。
二是依法执政将更加凸显。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依法执政已经被中国共产党确立为执政的基本方式。在未来的五年中,我们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治国理政与管党治党这两个方面是一个整体。前者是指以依法执政推进依法治国,后者是指以党规党纪提升党建能力;前者是后者的重要目的,后者是前者的必要基础。没有一个坚强的执政党,就没有有力的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在未来五年中,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执政必将得到凸显。
三是法律体系将日趋完备。早在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这一体系还远不完善。未来,我们必须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在当前,必须推动以民法典起草为重点的一系列立法工作,提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水平,这是我国立法发展的基本方向。
四是法治政府将逐步形成。根据党的预期和规划,在未来的五年中,我们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此,就要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推行综合执法,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行政是建立法治政府的路径,法治政府是依法行政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依法行政必将更为世人瞩目,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重点。
五是司法改革将愈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启动已久,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成就,在当前乃至今后的五年中,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尊重司法规律,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司法作为人民权利的保障和国家公权的监督者的作用将得到强化。司法体制改革将成为依法治国事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六是法治经济将逐步形成。对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认识,我们早已明确。由于“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在于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所以经济的法治化必然被特别强调。由此,法治经济的地位会被进一步被重视,法治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也会得到进一步加强。法治经济建设的加速,必将营造更好的经济环境,提升中国在经济上的竞争力。
七是法治社会将强化建设。在未来的五年中,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社会是法治建设的必要平台和重要动力。法治最深刻的根基在社会,最伟大的力量在人民。必须动员全体人民积极投身法治建设,法治社会才能得以建立。只有当法治成为了社会心理、行为习惯、秩序状态之后,我们才能说法治具有了最深刻的社会根基,植根于社会的法治,才可能茁壮成长,成为参天大树。
八是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运用将更为重要。中共“十三五”规划建议稿指出,“法治建设有待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有待强化”,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这些任务都会落实到领导干部的身上,必然会提出如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现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
(作者系中央党校政法部常务副主任、法学理论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行为法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