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7项定价交给市场 水电气明年都推行阶梯价
近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山东省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记者了解到,2015年年底,全省大部分城市将实行阶梯气价和阶梯水价,阶梯电价执行范围也将扩大。此外,根据《方案》,将在山东大学等7所高校试点按学分收费基础上,逐步增加试点普通高校,并选择部分高职院校纳入试点范围。
全省推行水电气阶梯价制度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2年7月份,山东省就已正式实行阶梯电价,居民用电按电价水平分档递增,居民每月用电在210度及以下的,每度电价为0.52元,用电量在210度-400度,每度加价0.05元; 每月用电量超过400度的用户,每度电要多交0.3元。
考虑到山东居民不同季节用电量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实施阶梯电价后,将以年为单位对家庭用电量进行分档结算。根据《方案》,未来山东省将继续完善居民生活阶梯电价制度,2017年年底前全省完成95%以上存量居民生活用电合表用户改造,扩大阶梯电价范围。根据《方案》,2015年前山东省设市城市都将推行阶梯水价。而根据此前发布的方案,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将保证阶梯水价实施后,全省80%的居民生活用水支出不会增加,其余约20%的居民家庭用水基本生活需求部分价格不上涨,但超出的部分将大幅上调,涨幅为50%—200%。
此外,天然气价格改革也是市民关注的焦点,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居民用气将划分为三档,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例安排,第一档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此次省政府也给出了明确的改革时间表,即2015年年底前全省已通气城市都将推行实施。
部分高职院校纳入学分制收费
方案中提出,将推进高校学费改革。完善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收费形成机制,促进高等教育资源优化配置。高校学费由按学年收费改为按学分收费,推动固定学制向弹性学制转变,在山东大学等7所高校试点基础上,逐步增加试点普通高校,并选择部分高职院校纳入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适时在全省高校全面推行。
同时,推进高校收费定价方式改革,将现行公办普通高校收费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管理,扩大高校收费自主权。完善高校收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合理调整“211”、“985”工程建设高校、省属优质特色高校与普通高校学费间的价差,适当拉开不同专业之间的学费差距,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优化学费结构,鼓励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优先创新发展,适应应用型大学建设的需要。完善高职院校收费政策,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记者了解到,此前,山东已经选择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济南大学、鲁东大学、青岛大学等7所高校进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据介绍,总体而言该项试点实施之后学费标准将呈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