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房屋也要交维修资金 管理办法5月起实施

29.04.2015  12:21
  5月1日起,新的《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房屋“养老金”,之前一直存在不少管理难题。新的管理办法中针对这些难题出现了很多新的内容,将给日照市的物业管理带来哪些改变?4月28日,记者采访了日照市房管局物业办主任李国强,从四个大方面对新办法的内容进行了解读。

  不交维修金不能产权登记

  新办法中规定:保障性住房实行维修资金制度,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集资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范畴,因此以后集资建房也需要缴纳住房维修资金。办法还规定,未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受理产权登记,因此以后不交维修资金将无法获取房产证。

  李主任告诉记者,办法规定单独办证的车库和共有车库的车位等非住宅物业,也应当交纳维修资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农村新型社区住宅和用于销售的非单一业主的非住宅物业,也参照本办法规定建立维修资金制度。

  有效解决“花钱难”现象

  新办法中明确规定,业主表决可以采取常规表决,即经有利害关系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视为表决通过;也可以采用异议表决,即根据业主共同管理规约的约定,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

  李国强告诉记者,在此之前,住房维修资金一直都存在“交钱容易花钱难”的局面,以后这种现象将得以有效解决。李主任还提醒,这个反对不超过三分之一也需要书面材料的证明,不是公示后反对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就可以使用的,业主的合法权益必须通过规范的流程进行保护。

  紧急情况开“绿色通道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屋面、外墙防水严重损坏;电梯故障或停运;消防系统故障;建筑外立面装饰和公共高空构件严重脱落松动;玻璃幕墙炸裂;排水管道爆裂;地下车库雨水倒灌、其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出现这八种情况,可以启动紧急程序应急使用。

  李主任告诉记者,应急使用是指采取应急程序事前不用表决、事后公示的使用方式。出现需应急维修情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将有关情况报告业主委员会,经现场查验确认后立即组织维修。李主任告诉记者,办法还规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可以由社区居委会代行本办法规定的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应急维修涉及电梯等特种设备和消防设施的,还应当由相应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和验收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