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交警部门遇“奇葩”司机 酒驾被查第三次

16.04.2016  18:33

    南通网讯 酒后驾驶本不应该,而有人却一而再、再而三“顶风”违法。14日晚,通州交警部门就遇到这样一名“奇葩”司机。

  14日晚8点左右,通州川姜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姜竹线与温州路灯控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形迹可疑。经检查,驾驶人吴某不能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身上散发着一股酒气。经呼气检测,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8毫克/100毫升,已经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然而,随后的调查让在场民警大吃一惊:眼前的吴某曾在2014年7月和2015年3月因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两次处理。第二次酒驾被查后,吴某受到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0元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时隔一年,吴某因酒驾第三次被查。吴某随后被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这一次,因为无证及酒后驾驶,吴某将面临20日以下行政拘留以及2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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