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集团(青岛)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11.03.2015  14:31

近期,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刘云山参加会见并出席表彰大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李群参加表彰大会。大会对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进行了表彰,青岛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作为青岛市文明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交运集团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位列本届青岛市8个“全国文明单位”之首,为迄今为止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获得的最高级别荣誉。多年来,交运集团领导班子始终视文明创建为企业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2012年以来,交运集团确立了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集团上下积极响应、热情投入、密切配合、齐心发力,全面对标落实创建措施,围绕培育、践行和叫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态化地完成了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各个层面的文明创建任务,特别是在企业文化持续创新、转型升级服务为民、发展成果惠及员工、学雷锋志愿服务、“交运好人”选树、“交运之情”公益品牌打造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卓有成效。“浓浓交运情,满满正能量”,是交运集团文明创建的鲜明特征,得到上级、社会公众和媒体的好评。交运集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是一个新的起点,将进一步激发全体员工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编织交运好故事,传播交运好声音,汇聚交运正能量,进一步深化参与全市文明创建工作,让“交运之情”情满家庭、情满企业、情满社会,在圆梦路上演绎出更加精彩的文明创建新篇章。(文章来源:青岛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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