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开展“12·2”交通安全日宣教活动

02.12.2014  12:04

12月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为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市中小学生的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市教育局下发专门通知对宣教活动作出明确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重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的迫切需要。各中小学校要提高对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教育引导中小学生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各级各学校要周密安排,统一部署,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高度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列入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及时与当地公安、交警等部门沟通,协同配合,通过专(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和聘请交通民警,定期向学生讲授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在学校的宣传栏和板报内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园地,每学期在开学后和放假前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的专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成持久的宣传教育机制。

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通过学校宣传橱窗、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图片展、致家长一封信以及家长会等多形式、多渠道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开展好“八个一”活动。举行一次交通安全专题会议,发放一封《给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公开信》,出一期专题黑板报,召开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观看一场交通安全图片展或者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一次交通安全签名活动,开展一次“交警进课堂”宣讲活动,开展一次学生交通安全检查。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规范、系统地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四是加强“文明出行”的考核评选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小交通安全员”、“小手拉大手”  “交通安全主题征文比赛”、“小交警操会操比赛”  “文明出行随手拍竞赛”  “最美文明出行之星”评选等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到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中来,激发学习热情,加强教育效果。(泰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