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回应出租车改革热点 这八方面应重点关注

14.03.2016  19:44

  中国网3月14日讯(记者 郭永国)1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回应了公众极为关注的当前出租汽车改革领域的热点话题,涉及到网约车规范经营、出租车份子钱改革、租车补贴、发展顺风车、私家车运营等热点问题。杨传堂坦诚表示,自己也坐过网约车,郭继孚说,家里老人外出看病也为打车难发愁。实际上,这些回应和表态也与普通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积极推动出租汽车改革两办法出台

  杨传堂表示,出租汽车是关系民生、服务百姓的窗口行业,也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深化出租汽车的改革,推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行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化调查、系统研究国内国外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研究起草了两个文件,这就是《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

  “我们反复地征求了各地区、各有关方面、有关企业、专家学者、乘客和网约车司机、出租汽车司机的意见,并且于去年10月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对两个文件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将按照有关工作的程序积极地推动出台。”

   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 改为协商解决

  杨传堂表示,改革份子钱的制度将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和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利益的合理分配机制。

  刘小明说,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是一种管理模式。份子钱准确地说是经营承包费,在我国整个出租汽车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老的出租车司机对这个是非常认同的。实际操作中,有些公司存在问题,导致了对份子钱的诟病。改为平等协商后,工会、行业协会分别代表不同利益,政府在里面更多地起调控、调整的作用。这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也能更好地维护驾驶员的利益。

   打车难反映出租汽车行业亟需改革

  提及打车难,杨传堂表示,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出租汽车经历了快速发展,在缓解出行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广大企业经营者和出租车司机作出了积极贡献,成为城市的一张名片,这些都应该予以充分肯定。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有的城市打车难、行业服务质量不高、人民群众多层次出行的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等问题,同时行业不稳定的问题有时也较为突出,这些都迫切地需要对出租汽车管理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尤其是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

   要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 鼓励创新

  杨传堂说,鼓励网约车新业态的创新和规范发展,这也是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近年来,网约车等新业态的兴起确实给乘客带来了新体验,同时也导致新旧矛盾交织,利益关系碰撞,甚至也引发了一系列行业问题。在发展的过程中,在乘客的安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都亟待解决。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必须趋利避害,规范其发展。

  针对网约车的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核心内容:一是明确发展的定位。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的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二是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三是规范网约车的经营行为。四是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网约车补贴不可能长时间进行下去

  针对网约车发展的过程中,有关企业实施的补贴的做法,杨传堂说这是一种抢占市场份额的短期行为,一段时间内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从长期看,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毕竟资本是逐利的,企业不可能长时间、无底洞地补贴下去。

   出租汽车经营权要无偿、有期限使用

  刘小明表示,这次改革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指向,就是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要无偿、有期限,目的是为了使出租车服务能够进入良性循环,而且用优质的服务来取得经营权,这是此次改革中很重要的方面。

  至于在改革过程中是不是取消经营权,是不是完全放开数量,这可能要取决于各个城市的情况。特大城市、大城市,城市政府交通结构和发展过程中一定会考虑城市道路的容量和公共交通的发展水平。要因城而异,因时而异,由各个城市自身研究决策。

   私家车通过一定程序可转化为网约车

  杨传堂表示,通常所说的“黑车”,是指没有取得有关营运资质而从事经营性运输服务的车辆。网约车是个新生事物,通过互联网的平台接入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对外提供的是运输服务,它的性质属于城市出租汽车的范畴。网约车的运作模式与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存在不同,现有的管理制度更多是针对传统巡游的出租汽车,如果完全按照原有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简单的套用,是不利于网约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

  “私家车想要转化为网约车,按照目前我们起草的办法,我们提出了相应的转变途径,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之后,就可以从事经营性的运输服务。所以我们要通过制定法规把私家车经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运营车辆,具体程序在管理办法中都体现出来了。”

   鼓励合乘、顺风车等分享模式发展

  如何看待顺风车等出行方式?杨传堂认为,“目前平台企业推出的专车、快车等业务产品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运输服务的范畴,而对于在节假日期间或者通勤的时段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出行成本,或者免费友好互助的顺风车、拼车等等,这是体现了分享经济的一种出行方式,它有利于提高交通资源的利用,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具有积极意义。在这次改革的政策中,我们也都明确给予了支持。” 

作者:郭永国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