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
山东省日前印发《山东省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对加快金融产业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新旧动能转换作出部署。《规划》提出,到2022年,在全省基本形成整体实力雄厚、区域布局合理、组织体系健全、市场功能完善、产融结合紧密、行业发展协调、运行秩序稳定的金融产业发展格局,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2017年,山东省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5.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与山东经济大省的地位不相称,金融总体实力不强。对此,《规划》提到,到2022年,全省当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力争达到6000亿元以上,占GDP的比重达到6%左右;金融业资产规模稳步增长,金融业税收突破500亿元。
现代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回归本源,即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对此,《规划》提到,到2022年,山东省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占比达到25%左右,增速超过全国平均值。保险市场加快扩容,力争到2022年,保费收入达到4000亿元以上,保险深度达到4%以上,保险密度达到3850元/人以上。普惠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海洋金融、文化金融、质量金融等新型金融服务蓬勃发展,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覆盖率、申贷获得率稳步提升,金融扶贫任务提前完成。
金融的变革与发展,离不开改革开放思路。坚持市场化改革、国际化方向,让金融机构“走出去”“引进来”,才能带来产业活力。《规划》提到,山东省金融行业的改革开放水平将持续提高,“国有+民资+外资”“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传统+新型+互联网”“综合化+专业化”金融组织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牌照齐全、竞争有序、差异化发展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稳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引进培育发展一批外资金融机构,促进中资金融机构及大型企业走出去。
着力发展资本市场,是《规划》的重要内容。到2022年年底,全省新增上市公司100家以上,上市公司中“十强”产业占比明显提高;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超过5000家。同时,持续推进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到2019年年底,50%以上纳入改制的企业完成改制任务。充分发挥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形成不少于6000亿元的基金规模。
银行业“一业独大”,证券期货、基金发展不足,让山东省金融结构存在失衡情况。《规划》提到,优化私募基金发展环境,培育和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本地品牌10家,争取到2022年年底,全省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突破1000家,管理基金规模突破1万亿元。同时,探索推动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试点,并大力拓展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等债券融资。
长期以来,山东省对金融产业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资金保障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上,对把金融产业作为重点产业培育发展的认识不够深入,这也导致金融产业地位有待提升。金融机构的多样性,是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规划》提到,丰富持牌金融机构,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民营银行,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申请支付业务许可等,支持地方法人保险等机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推动具备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审慎稳妥开展综合经营。
针对山东省地方金融机构小、弱、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行业排名普遍靠后,规模实力和品牌影响力难以比肩国内同行业领先企业的情况,《规划》提到,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补充资本实力,通过细分市场、特色经营、全程风控、开发运用大数据等措施,努力提升行业竞争力,到2022年年底,累计发放贷款数量超过8000亿元。鼓励民间融资机构参与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战略重大项目,着力培育一批资产规模10亿元以上的重点机构。稳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规模,鼓励基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信用互助模式,争取到2022年年底,信用互助业务累计发生额突破5亿元。
金融中心城市资源聚集度不高、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与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不足问题并存,也是山东省金融产业发展的瓶颈。对此,《规划》指出,到2022年,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初步建成,青岛财富管理品牌特色和影响力显著提升,烟台基金管理服务专项改革创新初见成效,县域金融实力和创新水平全面跃升,基本形成功能突出、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的金融业发展布局。(王新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