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启动2018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

22.04.2018  16:32

    山东省人社厅近日印发通知,将启动201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据了解,今年我省的指标共121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09名,高技能人才12名。专业技术人才需现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需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济南、青岛2市按照国家下达的指标数分别选拔11名专业技术人才,1名高技能人才。两市选拔工作单独开展,确定的选拔人选须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并公示。

    推荐人选必须是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及其他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已经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以及2017年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公示考察人选,不在推荐范围;获得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后,没有新的重大业绩、贡献的,也不再推荐。

    通知要求,推荐工作要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中国制造2025”“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产业和行业,突出特点。各市要注重对非公有制单位和县以下基层代表的推荐,适当扩大占比,推荐选拔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向上推荐。省属高等院校、省直属事业单位、省管大企业可直接推荐;省直部门所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推荐;各市及县(市、区)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非公有制单位的人选,由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