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再启动应急,山东严阵以待

19.12.2015  14:24
  接环保部通知,2015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扩散条件不利,部分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重度甚至严重污染。为做好本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的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空气重污染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影响,12月18日18点,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政府应急指挥部和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做好新一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并提出了五项要求。     一是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各市环保、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空气污染变化趋势,加密预报会商频次,结合省下达的重污染天气预报指导产品,合理确定空气质量指数,在预报预警准确率不高的情况下,要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判定预警级别。   二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市要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各项要求,根据预报会商结果,及时启动应急减排措施。特别要对辖区内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火电、钢铁、水泥、焦化等高架源率先加大减排力度,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省会城市群7市要落实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要求,以联防联控为重点,加强区域会商信息共享,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协同性,最大限度降低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保证应急减排效果。   三是加强现场督查检查。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和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问题及时曝光通报,并责令立即整改。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严格落实工业企业、建设工地等排污单位限产、减排等措施,并强化重点排污企业、工地扬尘、渣土运输环节的检查。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限产停产减排要求,对重污染天气下不能达标排放的污染源,所在地环保部门应责令停止生产。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宣传力度,对于采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取得的效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回应社会关切。要提示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采取车辆限行、企业限产、工地停工措施时,应提前告知准备。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重污染期间违法排污行为的曝光力度。   五是做好信息报送。各市要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报送和总结评估。自12月18日开始,每日9时、13时前分两次报送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情况信息,并于应急措施解除的2个工作日内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报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