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集中研读讨论民法总则草案

13.03.2017  20:09

 


1月23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住鲁全国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研读讨论民法总则草案(三次审议稿)。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建成主持座谈会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杰出席。


座谈会上,代表们围绕民法总则制定中若干焦点问题开展了研读和讨论。

本网讯  1月23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住鲁全国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研读讨论民法总则草案(三次审议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建成主持座谈会并讲话,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杰出席。

于建成在讲话中指出,民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是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立法任务,也是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近年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编纂民法典的呼声比较高。编纂民法典已经具备较好的主客观条件,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启动了民法典的制定工作。民法总则草案已于今年6月、10月、12月分别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二十四次、二十五次会议进行了三次审议,并将提请2017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召开这次研读讨论会,旨在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供高质量的参考意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于建成强调,长期以来,住鲁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立足自身工作实际,着眼全省发展大局,关心支持立法工作,为我省法治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新的一年,希望各位代表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关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多提意见,提好意见;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拓宽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有效途径,为代表履职和参与立法提供更高效的服务和更有力的保障,为法治山东建设作出新贡献。

座谈会上,代表们围绕民法总则制定中若干焦点问题开展了研读和讨论。普遍认为,制定民法总则意义重大,目前的草案三次审议稿经多次修改论证,已经基本成熟,赞成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重要的基本法。代表们还围绕民法总则草案(三次审议稿)规定的基本原则、监护制度、法人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以及民事权利制度等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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