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大监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02.09.2014  18:16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是保证依法执政、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也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的必要前提。如何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是新时期各级人大常委会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促进廉政建设。人大常委会要依法运用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对“一府两院”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保障“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效地遏制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发生。因此,人大监督也是对“一府两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能够有力推动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为加强廉政建设提供保障。反腐倡廉,干部是决定因素。人大常委会在任命干部时,要把拟任命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作为是否通过任命的依据,并且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维护国家机关干部队伍的执法形象和清正廉洁。在人事任免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着眼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确保党组织推荐的有发展、能力强的干部和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经过法定程序得到任命,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要严格执行拟任人员任前供职发言、干部任后诫勉谈话等制度,推进人事任免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大廉政建设监督力度。人大代表大多来自基层,能够及时掌握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是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关键,也是人大常委会加强代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强代表工作,着力研究代表工作的新特点,创新代表履职机制,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不断推进人大代表工作的创新发展。在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的行风评比、党风廉政考核等活动中,都引导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认真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四、把人大监督和党的监督结合起来,增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实效。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人大必须处理好依法行使职权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人大监督与党的监督的关系,使之相辅相成、联动运转、形成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大常委会要经常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将执法检查、工作监督中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及问题,及时报告党委,以取得党委对人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同时,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注重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络,认真做好两个衔接:一是把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年度廉政考核、岗前廉政教育、戒勉谈话等制度与人大的干部任前实绩考察、任前供职发言等制度衔接起来;二是把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处与人大依法评议工作和任免干部衔接起来,充分发挥党的监督手段与人大法律监督手段的作用,达到综合治理的要求,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监督工作的实效。

烟台市委统战部助力海外山东籍企业渡过难关
    日前,获悉海外鲁籍企业遇到困难,外事侨务办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1月10日,省委常委会利用一天时间,外事侨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