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12.10.2017  15:32


鲁建城建函﹝2017﹞6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执法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房管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城乡水务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的通知》(建城﹝2016﹞9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建城字﹝2016﹞37号)要求,请各市做好2017年山东省人居环境范例奖的申报工作。申报程序、申报材料要求等见鲁建城字﹝2016﹞37号。各市住建、规划、城管、房管、园林等部门要加强对指标体系和评选主题的学习,按照21个主题和内容要求,拓展项目遴选思路和类型。同时加强对申报材料把关,着重提炼总结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创新经验。各市材料请于10月31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联系人:刘娜娜  王冠;联系电话:0531-87080820;地址: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邮编:250001。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