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有钱人违法减刑假释 800人或被重新收监
30.10.2014 11:03
本文来源: 山东华网
在昨天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了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自2006年之后,最高检再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汇报有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曹建明表示,今年3月至9月已建议收监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82人。
看点1 有权有钱人违法减刑假释 已经建议收监800名罪犯 曹建明强调,为保障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公正、监管秩序稳定及被监管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规范对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对原厅局级以上、县处级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必须分别层报最高检、省级检察院备案审查。 曹建明透露,针对一些“有权人”“有钱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今年3月起部署开展专项检察,重点监督有关部门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罪犯的刑罚变更执行情况,至9月底已经建议收监执行800名罪犯,含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82人,立案查处背后弄虚作假、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的国家工作人员129人。 看点2 社会影响较大职务犯罪案 嫌疑人身份罪名及时公开 检察机关还规范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的办理程序。健全举报线索受理、分流、查办和信息反馈机制,各级检察院举报中心统一受理、管理举报线索,并实行集体评估、定期清理、要案线索备查、实名举报答复等制度,做到有群众举报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认真核查,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 与此同时,细化职务犯罪线索审查、初查、立案侦查的批准程序和时限,对决定立案的3日内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对决定不予立案的,由举报中心审查提出意见,并受理举报人的复议。 曹建明表示,要将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身份、涉嫌罪名、案件所处诉讼阶段等信息,以及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 看点3 讯问职务犯罪 嫌疑人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在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强化内部监督,规范行使侦查权。其中,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主要涉及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益,是人权保障的重点环节。 制定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工作规定,明确在立案前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涉案人员人身自由,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依照法定条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每一次讯问必须全过程不间断录音录像,在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必须同时移送录音录像资料。 还制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财物工作规定,完善执行程序和管理制度。从2009年起,坚持每年组织专项检查,逐案清理,坚决纠正违法扣押个人合法财产和案外人财物、违规使用扣押财物等问题。 曹建明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省级以下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一审判决报上一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本文来源: 山东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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