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8号)

24.07.2015  19:11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14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已于2015年7月24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