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农村畸形文化消费之痛
农村葬礼上演“脱衣舞”,反映了农村文化价值失范与文化生态失衡的双重症候,文化消费缺乏健康引导,文化市场会因此而野蛮生长
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一书中提出,有两种方法可以让文化精神枯萎:一种是让文化成为一个监狱,另一种就是把文化变成一场娱乐至死的舞台。最近被广泛关注的农村葬礼“脱衣舞”事件,就以“至死”的娱乐方式深深刺痛着我们的神经。
“脱衣舞”这种娱乐表演即使在文化消费尺度极为开放的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只允许成年人在有限的特定的娱乐场所花大价钱才看得到。而文化部通报的案例却显示,这种“大尺度”的娱乐活动正在我们农家大院的草台上公然上演,台下张望的面孔里有许多还稚气未脱。如果追寻一下此类表演的文化消费历程会发现,这些“脱衣舞”早些年是在城市的歌舞厅或城镇集市上屡屡上演的,随着城市文化消费治理力度的加强,逐渐“转战”农村基层。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一种畸形文化生态。广大农村不仅是中国人的乡土家园,也是中国文化乡愁的根基所在。并非个案的葬礼“脱衣舞”现象,敦促我们反思当下的文化价值生态,关注农村的文化消费问题。
首先,葬礼“脱衣舞”现象反映了农村文化价值失范与文化生态失衡的双重文化症候。在传统的乡土文化社会,很难想象会有这样“赤裸裸”的文化娱乐出现。在我的农村生活记忆里,葬礼是慎终追远的严肃仪式,是不可以笑闹的,即使是“老喜丧”,也禁止不严肃的娱乐。这在传统乡俗文化语境中,既是发自内心的自律,也是集体性的他律。而身处巨变的时代,大量的农村人口开始流动,许多乡村规范和乡村礼仪在利益的侵蚀下日渐萎缩乃至消亡,带来文化价值失范和文化生态失衡的问题。今天,面对优秀传统文化价值传承与生态重建的时代重大主题,找回曾经诗意的乡村,推动乡村文化建设,其任务可能更为艰巨。
罔顾礼义廉耻的畸形文化消费,在很大程度上也折射出基层文化治理的缺席。基层文化治理至少包含两个层次,一是乡民自组织治理,二是政府公权力治理。目前,在我国的农村文化发展实践中,这两个文化治理层次或多或少都存在问题。长老治理和宗祠体系在中国农村早已凋零,而政府的文化体制改革及治理的重心也在城市,不少农村因而成为文化治理的荒地。文化部明确发声要严厉打击类似事件,严格治理文化消费乱象,这无疑是必要而及时的,但仅靠文化行政部门的作为显然还不够。文化发展具有很强的地方差异性,农村文化建设的长久之计,不仅需要政府性的强制,更需要社会化的自治,推动基于乡土社会的文化自组织体系的建设,是建立现代文化治理体制的重要内涵。
此外,文化消费的畸形也说明文化供给的缺陷。如果因为出现这样的事件就认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不足,这是有失公允的。近些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强调重心下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力度很大,从投入的相对值来算,农村的公共文化人均投入甚至超过了城市,基本公共文化设施也已经实现全覆盖。但根本的问题不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了多少,也不在于投入了多少,而在于有效使用了多少,在于实际文化参与程度如何。况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目的主要是满足基层民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文化需求的地域差异或个性差异,显然未能兼顾。针对这些现实问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改进的重点是进一步加强针对性和参与性,同时要尊重农村文化消费的实际,避免过多、过滥、武断的公共文化供给,否则不但会形成公共投入浪费,可能还会导致公共文化厌倦,甚或产生对正常文化消费的挤出效应。
我们往往想当然地认为农民还处于满足“文化温饱”的阶段,忽视了他们同样有着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文化企业也认定农村文化市场消费力不足且高度分散,高水平、高质量的现代文化市场因而无暇顾及农村。农村文化需求得不到正视和重视,文化消费缺乏健康引导,文化市场会因此而野蛮生长。从葬礼“脱衣舞”事件的相关报道可以看出,其演出收入不菲。我曾经在厦门调研过一家民办的南音戏曲艺校,他们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就是给周边乡邻演出。这说明农村的文化消费市场存在巨大潜力。关键是建立健全农村文化市场体系,有效满足差异化个性化的农村文化需求,积极发掘农村文化资源和文艺人才,让农村的文化消费变得健康而有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