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权力清单,带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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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的通知,在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这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清单”厘清权责
让政府部门“摸清家底”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政府治理能力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必须看到,政府的工作理念、管理内容、治理水平还存在诸多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方面。尤其是长期以来,政府工作部门对自己拥有多少权力并不十分清楚,层级之间、部门之间有的职责还不明确,职责交叉重叠问题仍比较突出。因此,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让政府工作部门“摸清家底”显得尤为重要。
2013年,中央部署新一轮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时,要求公布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这为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摸清家底,明确政府部门权责的重要途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认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把政府权力以清单形式明确下来,有利于让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清楚自身到底有多少职权,厘清不同层级、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更好地履职尽责,解决多年来部门职责交叉、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
通过《意见》可以看出,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是这次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重点,同时也包含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同时,明确了时限要求,即省级政府2015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
实际上,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方面,有的地方已进行了有益探索。例如,2014年10月,浙江在网上完整晒出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014年11月,江苏公布了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等5张清单……这些尝试为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作了有益探索。
清权、减权、制权、晒权
给行政权力“做减法”
此次《意见》在“主要任务”中提出了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的8项具体举措,其中前5项措施着眼于“建立”权力清单,即抓住“清权、减权、制权、晒权”主要环节:
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要对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分门别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汇总形成部门行政职权目录。
大力清理调整行政职权。在全面梳理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清理、调整。行政职权取消下放后,还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依法审核确认。地方各级政府要对其工作部门清理后拟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按照严密的工作程序和统一的审核标准,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
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要对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按照透明、高效、便民原则,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大力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公布权力清单。地方各级政府要将其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在官方网站等载体上公布。
从以上措施可以看出,建立权力清单的过程,本身也是简政放权的过程。如安徽清权确权后,省级保留权力事项1712项,精简68.3%,市级政府精简50%以上;江苏在清权过程中,全省共上报权力事项8900多项,后经审议“减权”确定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647项,其中1375项作为省级部门保留的权力事项,其余4272项按照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便于监督的原则,全部交由市县行使。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际上是给行政权力“做减法”,按照职权法定和市场优先原则,逐步做到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表示,通过权力清单划定权力运行的边界,为企业松绑减负,可以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
例如,安徽宣城市将市气象局原来要求单独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两项权力进行整合优化,现在只需要企业提供一份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以宣城市下辖的宁国市某房产开发公司一个18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项目为例,整合前,两项评估需收费45万元左右,整合后只需收费25万元左右,直接为企业减轻20万元经济负担,节省大量时间、精力。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对调动市场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效果也非常明显。现在,浙江平均13个人里就有一名个体户,每43个人里就有一家企业老板。所以说,这一制度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更多机遇和更好环境。”范柏乃说。
建“清单”更要用“清单”
给政府责任“做加法”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并非建立‘清单’之后就万事大吉了,仅仅是把‘清单’晾在那里是不够的。”宋世明说,“权力清单制度包含建立‘清单’和用好‘清单’两层含义,即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在制度上促进群众对政府行政职权的直接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值得注意的是,权力清单建立后并非是将部门权力固化下来,而是要根据现实需要及时调整。因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意见》还有相关措施为促进政府履行职能、建设廉洁政府提供了制度保障,即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强化权力监督和问责。
“目前,市场经济秩序还不规范,经营不讲诚信、假冒伪劣屡禁不绝,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问题,与政府履职不到位密切相关。”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任进说,“权力清单实际上也是责任清单,通过权力清单,可以明确不同层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能,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
建立责任清单,一些地方也已先“迈出一步”:安徽率先推行责任清单制度,编制出省级1万余条责任事项、2万余条追责情形,对应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列出了3万余条法律法规条款依据;浙江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边界,如省质监局责任清单列明危险化学品监管、鲜茧管理、烟花爆竹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农药监管5件事情的职责分工,并有相应的案例作说明。
“如果说权力清单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解决‘法无授权不可为’的问题,那么,责任清单则是给权力套上‘金箍’,解决‘法定责任必须为’的问题。”安徽省编办负责人郭本纯表示,“两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实现权力与责任一一对应,以制度来强化对权力的刚性约束,让权力与责任的对应没有弹性,政府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就此形成一个完整链条。
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强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无先例可循,是对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一个重大考验。这需要各级政府把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并以此为契机,把行政体制改革引向深入,把与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摆在优先位置,着力解决好政府部门办事扯皮、环节过多、利用权力设租寻租等突出问题,让群众切身感觉到改革带来的变化。(记者 赵兵)
来源:《人民日报》(2015年03月31日11版),原标题为:用权看清单 尽责见阳光——权力清单,带来什么
(责任编辑: 张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