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临时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招聘临时聘用制书记员和法警共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招聘临时书记员48名、临时法警14名,其中女法警4人。
二、招聘条件
(一)临时书记员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3年5月31日至2000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配偶、直系血亲或近姻亲被判处刑罚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5、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回避关系的(配偶及家庭成员从事律师职业的);
6、其他不宜在书记员岗位上工作的情形。
(二)临时法警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规定的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3年5月31日至2000年5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4、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裸眼视力5.0以上,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色盲、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遗传病史,体能、心理素质好,具有吃苦精神。
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或具有体育、擒拿、格斗等技能者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直系血亲被判处刑罚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宜在司法警察岗位上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与面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即日起可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一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请注明报考岗位,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5月31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招聘单位将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http://sd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 )“法院公告”栏目和“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综合测试
1、临时书记员岗位主要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2、临时法警岗位主要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包括:男警1000米、1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女警800米、1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
(三)体检与政审
根据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政审。
(四)试用期及派遣管理
对体检与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临时书记员试用期6个月,临时法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其他
1、临时聘用制人员月平均工资不低于3700元(含单位缴纳五险),每年年底根据考核情况逐年增资,招聘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工作制服。
2、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1-68887339。
附件1: 临时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 临时聘用制法警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山东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