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11.11.2014  12:19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5月7日至7月7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巡视。8月1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省委巡视组此次巡视,是对全省法院工作的一次整体会诊,是对全省法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全面体检,对于更好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大力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开门见山、直指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我省法院实际。省法院党组诚恳接受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不足,坚决贯彻落实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法院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和院务会,向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原原本本传达、逐条逐项学习领会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院党组强调,整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大契机,是对每一个领导干部党性觉悟的重大考验,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要诚恳接受,深刻反思,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让省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是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抓整改落实工作的整体合力。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白泉民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建军同志、刘爱卿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改任务分解和领导工作分工,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工作四个专项小组,每个小组都由班子成员担任负责人,明确责任部门。工作推进中,突出省法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和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各专项小组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上下联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了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是深入剖析巡视组提出的突出问题,制定明确具体的整改工作分工方案。省法院党组逐一研究梳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印发了《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关于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及四个专项小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12项整改任务、68项具体措施,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坚持实行台账制度,每周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疑难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扎实成效。9月10日,专门向省委巡视办、省委第二巡视组报送了《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就整改落实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了报告。

四是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任务,把整改突出问题与隐性问题、整改阶段性成果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院党组强调,对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既要坚决整改、从严落实,努力治标,又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努力治本。特别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问题根源,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突出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开展,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制约,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10月中旬,白泉民院长主持听取全院各部门工作汇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调度、再检查,对改进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努力把整改措施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成效。

五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促进提升司法工作水平。认真做好结合、转化文章,将整改成果运用到各项工作中去,转化为改进法院工作的新思路,转化为加强审判工作的新举措,转化为满足群众需求的新进展,转化为解决“四风”问题的新成效,进一步坚定了干警的理想信念,促进了严格公正司法,改进了审判纪律作风,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巩固了基层基础建设,推动了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今年1-9月份,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2.4万件,办结67.3万件,结案标的额1548.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2%、4.7%和42.7%。

二、从严强化责任,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1、关于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差距,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认识不足,“一岗双责”的落实停留在表层的问题。

省法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巡视组整改要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 进一步加强学习。两个月来,省法院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通过辅导报告、专题研讨、组织测试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 进一步深化认识。9月22日,在第六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期间,举办省法院领导班子、厅级干部、机关中层负责人和中基层法院院长300余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结合法院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增强了各级法院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 三是 进一步强化责任。10月13日,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强调要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从严治院要求,突出抓好“五个切实履行”,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位。为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省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厅级干部、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方式,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制度化、具体化。

2、关于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 健全纪检监察机构。省法院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未设立纪检组和监察室的法院必须全部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目前,原来未设立纪检组的3个基层法院,已经有专人负责纪检工作;未设立监察室的7个基层法院,已有1个法院新设了监察机构,3个已经配备了纪检监察人员,其他3个法院正在积极与当地编办沟通协调。 二是 全面落实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是 加快监察机构更名工作。省法院党组研究通过监察机构更名事项,已经报有关部门审批。目前全省有3个中级法院完成了更名工作,其他法院正在加快沟通协调。四是调整充实人员。针对纪检监察人员整体老化偏弱的问题,研究制定调整充实人员的具体措施,印发《关于设立专职廉政监察员的意见》,在各审判业务部门全面推行专职廉政监察员制度,目前已考察20名业务部门专职廉政监察员人选,待党组研究确定后公布。

3、关于对“三重一大”问题征求意见不够广泛、集体决策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 适时调整班子分工。在今年上半年对省法院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工作分工调整基础上,近期又对部分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作了调整,下一步将着力完善班子分工定期调整机制。 二是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院务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会程序规定》,对“三重一大”问题,会前更加注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严格程序、规范内容、充分酝酿,党组集体决策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为强化班子成员全局观念和协作配合意识,我们专门下发通知,要求省法院班子成员、厅级干部进行深刻剖析反思,提出整改措施。目前已经全部向党组提交了自查报告。 三是 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每年与其他党组成员、厅级干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其他党组成员、厅级干部与分管部门的同志定期谈心谈话,切实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化、制度化。年底前根据省委关于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安排,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4、关于滥用司法权力、“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

一是 针对“立案难”问题,采取自查、异地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法院立案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行政案件立案问题专项调研,研究印发《关于规范行政案件立案工作,强化诉权保护问题的座谈会纪要》,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要求,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二是 针对滥用司法权力、“诉讼难”问题,组织开展刑事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和赔偿案件、民间借贷案件评查,印发《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刑事申诉复查与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规范全省法院送达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意见,进一步加强审判权监督制约,规范了自由裁量权行使。 三是 针对有的诉讼案件超期审理的问题,我们进一步落实了审限变更审批和超审限通报制度,前三季度办理审限变更手续297件,清理长期未结案件726件。 四是 针对执行不规范、“执行难”问题,印发《关于办理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督促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加快建设“点对点”查控平台,全面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共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149例,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严、廉政风险大的问题。

一是 严明财经纪律。院党组多次强调要严明财经纪律,要求强化“三公经费”刚性约束,确保各项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省法院“三公”经费支出在去年下降42%的基础上,今年又下降了13.13%。 二是 规范资产资金管理。召开有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部署开展账外账、小金库、工程项目不招标、违规收费等问题专项整治,目前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已经完成自查自纠,省法院正对部分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今年年底前,信息中心、技术鉴定中心财务将整体移交机关财务科统一管理。 三是 调整办公用房。向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移交了22楼办公用房,作为会议室和干警活动室。 四是 切实解决房屋有关问题。妥善处置历山路老宿舍,资金已全部上交省财政厅;完成机关羊头峪公寓房腾退工作,腾退公寓36间,全部用于新进无房正式干警租住。

6、关于司法行为不规范、工作作风有待改进问题。

一是 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组织召开全省法院“四心工作法”先进事迹报告会,广大干警的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采取自查、互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对近两年来管辖案件进行了检查通报,着力解决因管辖权异议相互推诿问题;改造升级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强化诉讼引导、法官约见、材料收转服务,并在立案大厅设置意见箱,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是 着力解决庭审不规范、不按时开庭的问题。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庭审质量评查,大力推进庭审直播录播工作,目前在山东法院庭审直播网直播案件庭审169件;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起草了《关于规范庭审秩序的规定》,近期将联合印发。 三是 着力解决不尊重当事人、律师权利和不提前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的问题。省法院从去年上半年已经取消对律师安检,设立律师阅卷室、会见室,尊重和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在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合议庭组成人员姓名、办公电话,当事人已经可以凭案号和密码查询。 四是 着力解决文书不规范的问题。印发《关于规范行政二审、再审文书制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的格式要求;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全省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268446份,居全国第二位,以公开倒逼文书质量提升;坚持裁判文书评选与网上文书评查相结合,目前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和裁判文书评查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

7、关于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差距,对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 及时跟进部署。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将每年年初召开的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由以往的现场会改为视频会,一直开到基层法院,省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各单位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廉政监察员、全体纪检监察人员和中、基层法院全体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干部全部参加。 二是 加强监督检查。由省法院院领导带队,分2个组对6个中级法院及辖区基层法院进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专项检查,就检查情况分别向6个中院进行了反馈。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行为13起14人。 三是 加大考核力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对中级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整体考核,适当增加考核权重。特别是积极鼓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主动查处案件的在考核时予以奖励,对上级法院交办案件迟报拖延、避重就轻的,在考核时予以扣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是 提高纪检干部办案水平。今年先后举办全省法院纪检监察信访干部培训班和案件查办培训班,培训人员100余人,促进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问责能力。 五是 拓展纪检监察工作平台。目前山东法院纪检监察信息网已经正式运行,全省三级法院干警可以通过法院内网登陆该网站,学习纪检监察法律法规,掌握纪检监察工作动态,交流纪检监察工作经验。

8、关于对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偏软、自办案件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 充实案件查办力量。对下级法院查处不力的,省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可以直接调查。对重大案件查办力量不足的,省法院可以抽调廉政监察员或下级法院纪检监察人员共同参与。今年省法院直接查办下级法院干警违纪案件3件4人。 二是 加大自查案件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明确要求各级法院自查违纪案件比例达到法院违纪案件数量的60%,目前全省法院自行查处违纪干警34人,占被处分干警总数的64.2%。 三是 强化案件督办。省法院纪检组共督办案件59件,同比上升3.9倍。两个月来,省法院交中院核查的领导批转案件16件,对处理不到位的2件督办案件再次发函督办;针对群众举报诸城市皇华法庭违规收费问题,要求不但处分直接责任人,还要对当事法庭庭长进行追究。 四是 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今年以来,省法院共收到有效举报3062件。对全省法院举报网站四级联网工作进行调度,目前已实现了我省三级法院与最高法院的四级联网,并对信访举报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

9、关于对部分领导干部及干警廉洁自律方面问题反映突出,领导班子有的成员自我要求不严的问题。

一是 强化廉洁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分批次组织机关干警到沂蒙红色革命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机关中层负责同志到焦裕禄纪念馆接受教育;组织收看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案警示教育片,目前正在着手编写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切实增强廉洁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 突出抓好“两节”廉洁。在中秋、国庆两节之前,专门召开全省法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视频会议和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支部书记会,部署安排节日期间纠“四风”工作,全省法院没有发生一例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 三是 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制定印发《关于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深入开展“案件当事人回访”活动,回访工作将于11月中旬结束。 四是 完善约谈制度。建立上级法院纪检组长与下一级法院主要领导廉政谈话制度,已将此制度建设列入2014年制度建设规划。目前省法院纪检组已经约谈了一名中院纪检组组长。 五是 通报违纪案例。今年以来,省法院对全省法院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17起23人进行了通报。

(四)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10、关于省法院机关选人用人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一是 严把干部选拔关口。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中央、省委有关要求,严把选人用人标准,完善干部选任程序,在 8月份进行的机关部分处级非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中,进一步严明了组织人事纪律,强调“对于拉票、说情、打招呼和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的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责任”。此次干部调整没有收到相关举报反映。 二是 严把进人关口。进一步规范人员调入,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调入人员。今年省法院计划采用公开招录和公开遴选的方式录用公务员15名,着力规范招录程序,严格审核把关。 三是 严把个人事项申报关口。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情况的监督,省法院将配合省里统一部署开展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活动,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

11、关于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9月3日和10日,白泉民院长先后到青岛海事法院、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对两个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特别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协作配合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做好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切实把好监督关和审核关;完成对法官培训学院、青岛海事法院、济南铁路中院班子的日常考察,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着力解决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问题;从9月15日开始,省法院组成专项审计组,对法官培训学院进行财务专项审计。

12、关于干部考核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一是 完善干部考核机制。专门下发通知征求各部门意见,根据工作实际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绩效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权重;转变单一考核承办法官的做法,对庭长、副庭长办案设定硬性指标,强化庭长和合议庭成员责任。今年以来,省法院院级领导接访166次、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223件,院庭长办结案件578件,全部达到了规定的办案件数,有的甚至超过了平均办案数。 二是 规范干部业外兼职行为。部署开展规范干部业外兼职“回头看”工作,要求省院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对干部业外兼职情况再次摸底清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业外兼职的日常管理监督,严格审批程序,坚决杜绝违规兼职、违规取酬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 严格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庭处室活动,按照文明仪表、文明办公、内务管理、节约型机关建设等4项18个方面的具体评查标准,采取集中评查和临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抓好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努力创建文明和谐机关。

三、坚持常抓不懈,努力把全省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在整改工作中,我们注意把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任务仍然艰巨,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还需要深入推进解决,一些深层次矛盾需要通过深化司法改革逐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委巡视办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 抓好日常督促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整改任务,加强调度,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分步实施,先期采取有力措施,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不懈落实从严治院方针、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改进纪律作风、强化宗旨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人民法院在推进依法治国中担负的职责使命,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勇于担当,不断把全省法院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推进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提供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是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体制和机制。院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支持纪检部门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强化案件自查、督办、检查工作,做到敢于监督、有效监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持之以恒整治“四风”问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大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面推广“四心工作法”,将个案成效转化为整体效果,将局部经验转化为每位干警的自觉行动;深入开展“六难三案”、“庸懒散拖”专项整治等活动,促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四是着力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审判权监督制约。健全职权明晰、运行规范、开放透明、权责统一“四位一体”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跟踪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制约;在省委统一部署下,尽快制定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试点方案,报中央同意后在淄博、聊城法院开展试点工作。特别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对依法能够公开的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坚持“每庭必录、每日必播”,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

五是严格执行组织纪律,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切实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式,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增强选人用人透明度;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完善业绩评价、绩效考核机制,最大限度地把人员力量充实到审判一线,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党的意识,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认真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武器,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六是大力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巩固深化整改落实成果。着眼于建立长期管用的制度安排,对集中整改与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同部署同安排,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特别是坚持举一反三,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努力形成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的全过程,通过解决问题、完善机制、改进作风汇集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努力以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新成果检验整改落实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1—68887555;邮政信箱: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77号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邮编250101(信封上请注明“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2014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山东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