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人民监督员工作联席会议在济南召开
11月24日,2017年山东省人民监督员工作联席会议在济南召开。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胡宗智同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端卫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分别通报了2017年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对2018年工作任务作出安排部署。与会人员讨论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调整等问题。有关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介绍了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经验做法,人民监督员代表畅谈了履职体会并提出了工作意见和建议。省人民检察胡宗智专委和省司法厅李端卫副厅长分别作了讲话。两位领导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做好今后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了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经过三年的探索和实践,按照最高检、司法部的改革部署,全省人民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改革试点任务,创造了具有山东特色的改革经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人民监督员在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有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认为,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出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人民监督员制度面临新的调整和变化。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密切关注改革新变化,适应改革新要求,按照上级机关确定的新的改革方向,用心研究,探索创新,为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贡献基层智慧。
会议要求,要着力完善司检密切协调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会同人民检察院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动选任管理与使用工作紧密衔接,努力将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不断推向前进。要着力加强人民监督员服务管理。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司法行政机关要从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廉洁自律等方面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教育和引导。经常性组织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把法纪教育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人民监督员的法纪意识和底线意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要紧密结合监督范围调整的新要求,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全省人民监督员培训师资库,拓宽业务培训内容,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三是加强日常考核。要强化日常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注重培树和发现先进典型,以身边的典型教育带动广大人民监督员模范履职、敬业奉献,积极投身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要着力提高人民监督员保障机制。要牢固树立服务即是管理的意识,为人民监督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进一步增强人民监督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人民监督员事业更好发展。要着力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全体人民监督员要牢固树立公正意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作用。
会议还研究了山东省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完善和对接全国信息系统等事项。
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工作部门有关同志;济南铁路运输分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负责人,济南、东营、临沂等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局人民监督员工作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省级人民监督员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