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 切实发挥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据了解,人民调解是在继承和发扬我国民间调解优良传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我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主动适应新形势服务好依法治国
“这次机构改革将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在依法治国方面人民调解将发挥怎样的作用?”有记者提问。
面对这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刘振宇说,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新组建司法部,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是党中央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统一领导的重大举措,也是对司法部的高度信任。我们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定不辱使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答卷。人民调解在依法治国当中应坚持依法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还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自治功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进入新时代,社会矛盾纠纷有哪些新变化、新特点?人民调解工作该如何应对?”有记者提问。
刘振宇说,新时代社会矛盾纠纷的变化和特点主要体现在矛盾纠纷主体的多元化、矛盾纠纷类型的多样化和调解纠纷矛盾的难度加大等方面,对此,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把“枫桥经验”的精神贯穿在人民调解工作的始终,在新形势下不断发展创新,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完善调解体制机制,准确把握新时代矛盾纠纷的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适应新时代多媒体网络的需要,让人民群众能够得到更快捷、更普惠、更优质的调解服务。
多措并举更好呵护“东方之花”
国际上把人民调解称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责使命。
据刘振宇介绍,目前,全国有人民调解员366.9万人,其中专职调解员49.7万人,初步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环境非常艰苦,甚至每年都会有调解员因公负伤、牺牲,司法部今后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这支队伍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有记者问。
刘振宇回答说,要把人民调解“这朵花”珍惜好、呵护好,把这个经验发扬光大,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民调解良好的社会环境,让社会各界支持、尊重人民调解员,了解、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要加大表彰力度,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要切实落实优抚政策,使他们更有安全感,没有后顾之忧。
“这些年来影响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主要有哪些问题,《意见》的出台能否将其解决?”紧接着,又有记者问。
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司长罗厚如回答说,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呈良好的发展态势,同时也存在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一些因素,主要体现在经费保障还不到位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偏少,对于这两方面问题,《意见》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不断加强经费保障,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不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对于行业、专业调解,司法部是怎么做的?现在医患纠纷是老百姓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人民调解在解决医患纠纷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这是很多记者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
罗厚如回答说,近年来,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在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扎实做好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等。
据介绍,近年来人民调解每年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纠纷都在140万件以上,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数量已经超过传统纠纷领域。
“这几年,我们大力加强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目前,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已经覆盖了我国大部分县区,全国近6成的医疗纠纷都是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人民调解已经成为化解医疗纠纷的主渠道。”罗厚如说。
“《意见》中提出基层人民法院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力度,那么在平时工作中人民法院是怎样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的?”有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局级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刘银春回答说,人民调解法明确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这次通过的《意见》也明确要求人民法院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选任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的审理,对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接下来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深入研究调解与诉讼的对接工作,注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协调联动,通过吸纳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员和调解组织参与司法调解,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等。”刘银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