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

17.04.2018  13:54

  4月16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部署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及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于富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夏鲁青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厅一级巡视员李伯平领学《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和厅党组成员围绕“认真贯彻实施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谈了学习体会;省直机关工委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许珂出席会议,并对厅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点评。

  于富华指出,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保障,体现了政治与法治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就学习贯彻宪法精神,于富华谈了四点体会:

  一、 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

  党的十九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提出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我国宪法根据新情况、新形势作出相应的修改,并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就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四个服从”,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时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 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必须深入推进宪法的学习宣传。

  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就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厅宣传工作和干部培训计划,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拿出时间专门进行学习研讨,引导全厅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宪法意识,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培训,邀请省内权威专家进行解读和辅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保持敬畏之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推动宪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和约束功能,大力打造具有鲜明山东人社特色的法治文化,促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为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 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依宪行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就必须在全系统倡树法治意识、宪法意识,依靠宪法和法律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要把学习新修改的宪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结合起来,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严格依法行政、依宪行政,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不断提升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主动性自觉性,树立人社部门的良好形象。要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 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必须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

  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就必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广大领导干部成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厅(局)领导和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意识,厚植法治素养,自觉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懂弄通宪法原则和规定,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特别要带头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彻底摒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把法律作为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基本依据,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要完善依法、依宪决策制度,在重大问题决策前,必须开展合法性审查,不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事项,坚决不得作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