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05.03.2015 19:02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发布《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我厅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省级人社厅。
多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紧紧围绕 “建一流机关、创一流业绩”的目标,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尚贤、厚生、严谨、包容”的人社精神和“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核心理念,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载体,以开展人社系统基层基础、行政程序和作风建设年“三项活动”为抓手,以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为重点,以岗位创先争优为着力点,全面系统深入地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全厅干部职工作风面貌进一步改善,机关管理水平和执政效能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部门文明形象显著提升,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我厅获此殊荣,是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持续发展的丰硕成果,是全厅员工同心同德、共建文明的光荣与骄傲。厅机关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干部职工精神风貌,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部门形象,为扎实推进人社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加快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精神动力和文化引领。
(省人社厅直属机关党委)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5.03.2015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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