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网络化。建立了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平台,形成了管理动态化、城乡一体化的劳动监察执法格局。通过基础数据采集、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监管等系统,对用人单位用工变化、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等情况实现动态查询、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
二是注重案件查办,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各类信访举报案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规则进行受理,做到凡情况属实的,均在5个工作日内立案,30个工作日内办结。今年以来,共收到劳动者举报投诉85起,立案查处4起,协调处理81起,为劳动者追发工资及加班费69万余元,责令补交社会保险费8万余元,清退风险抵押金1500元。
三是注重动态监管,扎实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检查活动。按照“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的目标要求,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反馈给用人单位,并指导用人单位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夯实基层劳动保障体系。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84家,涉及劳动者3412人,补签劳动合同145份。(河口区 刘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