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又有10人被终身禁驾 全部为男性驾驶人
中国山东网6月28日讯 (记者 张敏敏) 根据济南市所档案科的最新数据统计,在今年第二季度中,已有10名驾驶员因(饮酒或醉酒)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而构成犯罪被终身禁驾。该十名驾驶人全部为男性驾驶人,其中超过十年驾龄的老司机有四人,占总数近一半。
许多肇事后逃逸的司机都有一种误区,错误地认为造成事故以后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被终身禁驾。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构成犯罪逃逸的,驾驶人将被予以终身禁驾。终身禁驾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禁驾名单中,驾驶员的年龄在30岁以上的为7人,占比70%;驾龄在7年以上的同样是7人,占比70%。此外,A、B类机动车驾驶人5人,占比是50%。由此可见,即使是驾驶经验丰富的老司机也容易犯这种低级的错误。因此,安全驾驶的观念需时刻牢记,否则再熟练的技术都是空谈。
不过,并非所有交通肇事逃逸行为驾驶人都要被终身禁驾。“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等有关规定,对逃逸人执行肇事逃逸一般程序。”民警告诉记者。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饮酒驾车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无论是否逃逸都要被终身禁驾。民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车的危害每位驾驶员都心知肚明,但如果明知故犯,其要付出的代价也是十分惨痛的。”交警部门相关人士提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文明驾驶。如果在行车过程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定要第一时间请求相关部门处理,切忌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作者:张敏敏 编辑:袁晶瑜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