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121亿元助力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
16.02.2016 11:03
本文来源: 中国山东网
“十二五”期间,山东省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21亿元,带动市县财政落实资助政策,提高资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学前教育阶段,山东新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1200元,资助面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的10%。
义务教育阶段,在对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同时,山东逐步加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力度,目前资助标准达到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比“十一五”时期提高500元;资助面达到在校寄宿生的15%。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目前达到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比“十一五”时期提高500元;资助面为在校生的10%。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扩大免学费范围,由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到一至三年级所有在校生;提高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目前达到每生每年2000元,比“十一五”时期提高500元,资助范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高等教育阶段,提高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目前达到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比“十一五”时期提高1000元,资助面为14%;提高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助学贷款额度由6000元提高到8000元,研究生由6000元提高到12000元;新设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建立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新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6000元,资助面为所有在校研究生,新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办法由学校确定,山东省财政对学校给予补助。(通讯员 孔进 严文达 章亚斌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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