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全省财政筹资722亿元建立完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

25.02.2016  19:06

 

为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实现群众“住有所居”,“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共投入补助资金722.49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是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694.77亿元,支持完成建设任务181万套。同时,积极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将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公租房专项资金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合并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整合资金来源渠道,有效提高了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二是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7.72亿元,支持农村分散供养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改造任务29.5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