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已拨款235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
9月7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2015年中央财政已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35.65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预计可建设高标准农田2777.45万亩,亩均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0公斤以上。
国家农发办多措并举,创新驱动,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更好成效。
一是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项目建设。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中,突出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重点,统筹运用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措施综合治理项目区,允许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具体工程和分措施投入比例。同时,按照中央发展节水农业的要求,更加注重和鼓励项目区因地制宜发展节水灌溉农业和旱作农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二是加大投入,进一步提升亩均投资标准。为提升项目建设标准,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投入上限标准由1300元提高至1500元,增幅15.4%,实现了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投资标准的有机对接。同时,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和建设需求,进一步适当提升投入标准。
三是简政放权,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从2015年起,将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审批权限,下放由省级农发机构负责审批,国家农发办负责备案管理,进一步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审批效率,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农发项目建设、使用、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四是创新机制,撬动金融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探索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3家金融机构联合开展试点,探索对国有农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取贴息和补助两种支持方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来源:山东三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