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筹资5.88亿元支持将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不低于70%

20.07.2015  13:39

 

      为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目标,2015年,省财政努力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医疗救助投入力度,共筹集安排医疗救助资金5.88亿元,同比增长24.4%,支持各地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重点加大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力度,将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提高到不低于70%,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