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已下达54.7亿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25.07.2017 12:42
本文来源: 半岛网
据介绍,在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方面,今年山东将城乡小学、初中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提高到每年710元、910元,财政部门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在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方面,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补助公用经费;在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方面,在足额落实农村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今年山东又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纳入补助范围,财政部门按在校寄宿生30%的覆盖面和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费补助;在提高寄宿制学校保障水平方面,财政部门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对城乡公办寄宿制学校增加公用经费补助。
记者 姜宏建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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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7.2017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