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山东水环境质量连续13年持续改善 仅一个断面水质未达标

26.01.2016  10:31

  记者从21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3年持续改善,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董秀娟在发布会上表示,2015年,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3.7mg/L和0.91mg/L,比去年同期改善了2.4%和5.8%,全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3年持续改善。与2010年相比,2015年全省COD和氨氮浓度分别改善19.8%和56.3%,顺利完成了《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山东的决定》中确定的“‘十二五’末水环境质量改善20%以上”的目标。

  四大流域中,淮河流域COD和氨氮改善明显,特别是氨氮浓度均值已达到地表水Ⅱ类;半岛流域氨氮出现较大幅度改善。小清河流域、海河流域由于上半年曾出现较严重的污染反弹,导致全年水质出现小幅反弹,但幅度均在5%以内。

  全省17市中,日照、菏泽、枣庄、济宁、济南、泰安、德州、莱芜、临沂、青岛、淄博等11市COD浓度同比改善,其余6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潍坊市,为21.7%;日照、莱芜、菏泽、临沂、烟台、泰安、淄博、济宁、枣庄、东营、青岛等11市氨氮浓度同比改善,其余6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德州市,为19.4%。

  董秀娟介绍说,2015年初,山东省政府确定了“年底前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的目标。截至2015年12月底,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100个省控断面中,仅济南市小清河辛丰庄1个断面水质尚未全面达标(COD达标、氨氮超标0.95倍),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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