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下发通知:今后买房不用单独交燃气配套费

21.08.2015  12:00
  本报讯(记者 张永平) 近日,市住建局、物价局和财政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将市区天然气设施安装价格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这意味着今后天然气和供水、供热设施一样,成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购房时居民也不用单独交燃气“开口费”了。

  据日照市住建局燃气热力办工作人员介绍,天然气设施安装费用俗称燃气“开口费”,由于之前天然气设施安装价格没有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所以用户使用燃气前需要缴纳2400元标准配套费。此次天然气设施安装价格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用户将不再单独缴纳“开口费”,而由开放商统一缴纳。通知要求,建设开发单位和个人在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涉及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的,均应当缴纳燃气设施配套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收;燃气设施配套费,用于从气源至单位用户阀门井或气源至用户灶前的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