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扶助金涨至每月500元 从今年1月起计算
01.08.2015 12:59
本文来源: 半岛网
自2008年起,我省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从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发放特别扶助金,特别扶助金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从2014年1月起,我省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400元(国家标准:城镇340元,农村17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城镇270元,农村150元。
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电视会议上,相关部门就提出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但相关文件一直没有出台。在7月初,省政协组织的相关座谈会上,相关部门再次表示将很快出台。
本文来源: 半岛网
01.08.2015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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